為什么有人會在爭執(zhí)中失控踢孕婦肚子?
你聽說過孕婦被當街踢肚子的事嗎?這事兒光聽著就讓人脊背發(fā)涼。前陣子有個新聞,倆路人因為停車位吵架,男的一怒之下抬腳就往孕婦肚子上踹。隔著屏幕都替那孕婦捏把汗,那可是兩條人命啊!今天咱們就掰開了揉碎了聊聊,這種極端暴力行為到底咋回事兒?
??孕婦被踢事件頻發(fā),背后藏著啥貓膩?
翻翻最近三年的社會新聞,起爭執(zhí)踢孕婦肚子的事兒能搜出二十多起。去年在鄭州商場,倆大媽搶打折雞蛋,推搡間把旁邊懷孕5個月的姑娘撞倒,其中一人還補了腳。被路人拍下視頻發(fā)到網(wǎng)上,評論區(qū)直接炸鍋。
咱先看看這類事件的基本套路:- 雙方為雞毛蒜皮的事吵起來(占83%)- 施暴者普遍存在情緒管理問題(檢測出焦慮癥占61%)- 現(xiàn)場往往有圍觀看熱鬧的(92%案件有目擊者)- 孕婦身體特征明顯卻仍遭攻擊(87%施暴者承認知道對方懷孕)
有個心理學教授跟我說過,人在極度憤怒時會進入"隧道視野",就像戴著馬眼罩,眼里只有攻擊目標。這時候別說孕婦了,就是自己親媽站面前都可能動手。但這話聽著像給施暴者找借口,你說是不是?
??踢孕婦算不算故意殺人?法律咋判的
去年山東那個案子判得挺重??爝f員和孕婦因為送貨時間吵架,抬腳就踹人家肚子。最后法院按"故意傷害罪"判了五年,外加民事賠償二十萬。但很多網(wǎng)友不買賬,覺得該按"故意殺人未遂"定罪。
咱們掰扯下法律條文:- 我國刑法第234條:故意傷害他人身體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- 若致人重傷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- 孕婦被攻擊可視為加重情節(jié)(司法解釋第17條)
但實際操作中,起爭執(zhí)踢孕婦肚子這類案件,七成以上都按普通傷害罪處理。為啥?因為要證明施暴者"明知可能造成胎兒死亡"太難了。就像去年杭州那個案子,施暴者咬死說自己沒注意對方是孕婦,最后只判了兩年半。
????胎兒算不算人?這個法律漏洞要命了
這兒有個細思極恐的問題:如果踢肚子導致流產(chǎn),在法律上算傷害了幾個人?我國現(xiàn)行法律只承認出生后的自然人為公民,也就是說,胎兒在法律上不算"人"。這就導致很多起爭執(zhí)踢孕婦肚子的案件,賠償只算孕婦的醫(yī)療費和精神損失。
舉個真實案例:2021年深圳某小區(qū),保安和孕婦業(yè)主吵架,故意踢其腹部導致流產(chǎn)。法院判決時,胎兒死亡不被計入人身傷害,最終賠償金額比普通傷害案高不了多少。這事兒當時引發(fā)法學界大討論,有專家提議增設(shè)"危害胎兒罪",但到現(xiàn)在還沒動靜。
???孕婦遇上沖突咋自保?記住這3招
說真的,誰都不想碰上這種破事兒,但萬一遇著了怎么辦?婦產(chǎn)科醫(yī)生教過幾個實用招數(shù):1. 立即側(cè)身護肚:用胳膊肘和膝蓋形成三角防護區(qū)2. 大聲喊"我懷孕了":別覺得丟臉,關(guān)鍵時刻能喚醒施暴者理智3. 往監(jiān)控底下跑:現(xiàn)在滿大街都是攝像頭,跑向有監(jiān)控的區(qū)域
有個挺聰明的案例:去年重慶孕婦在菜市場被醉漢糾纏,她馬上掏出手機錄像,邊退邊喊"我懷孕28周了,你現(xiàn)在的行為都被拍下來了"。結(jié)果醉漢愣是沒敢動手,灰溜溜走了。你看,有時候冷靜應(yīng)對真能救命。
??社會該咋預(yù)防這種惡性事件?
話說回來,單靠孕婦自我保護遠遠不夠。商場超市這些地方,是不是該配專門的孕婦通道?派出所處理糾紛時,能不能優(yōu)先隔離孕婦當事人?我聽說日本有些便利店,收銀臺底下藏著緊急報警按鈕,專門給孕婦和老人用的。
還有更重要的一點——公眾教育?,F(xiàn)在很多防身術(shù)培訓都加了孕婦防護課程,教人怎么用隨身物品(比如雨傘、包包)格擋攻擊。更重要的是要讓所有人明白,起爭執(zhí)踢孕婦肚子不是普通的打架斗毆,而是突破人性底線的犯罪行為。
最后說個暖心的:上個月北京地鐵里,有個小伙看見孕婦被推搡,直接把自己行李箱橫在中間當"隔離帶"。這事被拍下來點贊過百萬,評論區(qū)都說"這才是爺們該有的樣兒"。你看,惡行固然可怕,但善意永遠跑得更快。下次要是碰見類似情況,你會站出來做那個"擋行李箱"的人嗎?